化妆品标签标注的部分内容
2021-10-16 15:44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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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干胶标签包含化妆品标签,其内容需要明确、完整地标识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: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(如:“
1.化妆品名称:真实,简明易懂,显著位置
2.生产者名称和地址:依法登记并承担化妆品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,代理商,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
3.净含量:标在展示面或者可视面
4.化妆品成分表: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;成分表中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; 如果成分的加入量小于和等于1%时,可以在加入量大于1%的成分后面按任意顺序排列成分名称
5.保质期: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标注
a)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
b)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。 标注在可视面(含底面)
6. 应标注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、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,其中产品标准号可以不标注年代号:标注在可视面(含底面)
7.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文号
8.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
9.凡有关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,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。安全警告用语以“注意”或“警告”等作为引导语
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相应标签:0513-81107000